明洪武年间,山西洪洞移民潘姓来此建村,取名潘村。后沁河泛滥,将潘村冲成两个村,因较大,故名大潘。
大潘村是沁阳市柏香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410882103246,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10882。邮政编码为454100,长途电话区号为391 ,车牌号码为豫H。大潘村与小潘村、郑村村、杨林村、西庄村、南王村、伏背村、期城村、保方村、彰仪村、小葛村、西乡村、葛后村、北寻村、葛前村相邻。历史沿革:1949年成立大潘村公所,属沁阳县第四区。
1952年成立大潘村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仍属第四区。
1956年成立大潘村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属南寻乡。
1958年成立大潘生产大队,属南寻公社,11月并入柏香人民公社。
1983年成立大潘村民委员会,属葛村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