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氏始祖于明代中期,由扶沟县北周庄迁此岗南定居,北岗陵形如大雁,有雁山之称,故名雁周。
雁周村是扶沟县韭园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122,为镇乡结合区。区划代码为411621104225,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11621。邮政编码为466000,长途电话区号为394 ,车牌号码为豫P。雁周村与朱刘村、十里店村、李楼村、史老庄村、谢岗村、李献岗村、霍家村、董村村、二十店村、太康营村、曹庄村、太尉铺村、南良村、后杨村相邻。历史沿革:清代属扶沟县李集地方。
民国年间属扶沟县西区(晋岗寺)。
1949年属扶沟县六区(李集)。
1958年设雁周大队,属韭园公社。
1983年改为雁周村民委员会,属韭园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