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入选湖北省2025年度农村综合改革重点村名单。
2021年12月,被确定为2021年湖北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步村。
吉庄村是枣阳市鹿头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420683105213,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20683。邮政编码为441000,长途电话区号为710 ,车牌号码为鄂F。吉庄村与马冲村、刘庄村、九里岗村、小王庄村、简庄村、陈庄村、翟庙村、张庄村、尚庄村、白庙村、邓店村、朱堰村、张河村、吉岗村相邻。历史沿革:1947年冬解放后即建为鹿头区,辖新市等21个乡。
1951年民主建镇时,新市、钱岗等12个乡从鹿头区划出,建为枣阳县第十五区,鹿头区改建为枣阳县第十四区。
1956年小乡并大乡,新市区和刘升区一起并为鹿头区。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命名为星火一大队,隶属红旗公社。
1978年改名为吉庄大队,1984年枣阳行政区划改革,将吉庄大队改为吉庄村村民委员,隶属鹿头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