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地翟姓人居多,且本地原有一寺庙,故名。
翟庙村是枣阳市鹿头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420683105208,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20683。邮政编码为441000,长途电话区号为710 ,车牌号码为鄂F。翟庙村与简庄村、尚庄村、九里岗村、马冲村、吉庄村、刘庄村、小王庄村、陈庄村、张庄村、白庙村、邓店村、朱堰村、张河村、吉岗村相邻。历史沿革:1958年翟庙村命名为炬火三大队,1979以翟庙命名为翟庙大队,1988年枣阳撤县改市,枣阳县命名为枣阳市,翟庙大队改为翟庙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鹿头镇所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