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初,此地有蔡姓居住,取名蔡家庄窝,后蔡姓逐渐迁走,便取掉“蔡家”二字,称庄窝。因与县南的南庄窝同名,也称北庄窝。根据2021年2月1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忻州市级行政规划调整的批复》(晋政函《2021》36号),撤销新寨乡整建制合并到小河头镇,属小河头镇管辖。
2020年10月,庄窝村被确定为第三批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省级示范村。
庄窝村是五寨县小河头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140928101225,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140928。邮政编码为034000,长途电话区号为350 ,车牌号码为晋H。庄窝村与大刘家湾村、旧寨村、魏家坡村、羊道沟村、索家沟村、石庙村、焦家洼村、官庄村、新寨村、小河头村、黄崖湾村、武家窑村、河底村、马军营村相邻。历史沿革:1958年11月,以所管辖村庄名称—庄窝村,建立庄窝生产大队;1984年10月,更名为庄窝村民委员会至今,简称庄窝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