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所在居民点(庄窝)而得名。因原系南磛石属村,因山丘状如窝,故名。
庄窝村位于县城东4公里,207、307国道交界处,太旧高速公路平定出入口,位置优越,交通便捷,面积1.5平方公里,耕地200余亩,343户,808口人。借助优越的地理位置,立足于交通运输业,狠抓三产经济发展,着力为民办好事、办实事,户户通硬化路已全面实施完成。村民水费全部免除,闭路电视收视费由村集体代缴,60周岁上的老人领上养老金。植树造林,村主要街道实现了绿化、亮化、净化,村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环境日益改善。2012年,农村经济总收入807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592元。庄窝村与里社村、南磛石村、中社村、北磛石村、前社村、罗家峪村、维社村、洗马堰村、常家沟村、红卫村、岭上村、南坳村、西锁簧村、西沟村相邻。荣誉排行:
2023年11月,山西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庄窝村为2023-2025年山西省卫生村。
历史沿革: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9月,建立庄窝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查看详细庄窝村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