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其境内有大房山而得名。大房山亦名大防山,亦曰大房岭。
房山区地处北京西南,辖区总面积2019平方公里,平原、丘陵、山区各占三分之一,下辖28个乡镇(街道)、459个行政村、210个社区居委会。2021年全区常住人口为131.3万人,与2020年持平。2021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18.4亿元,不变价增长7.7%。房山区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85.5亿元,同比增长14%;实现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594元,同比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373.9亿元,同比增长9.5%。城镇登记失业率3.3%,始终控制在4%以下;PM2.5年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比届初83微克/立方米下降59.04%+查看详细房山区概况>>
2026年5月,入选第三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名单。
2026年1月,被认定为2025年第一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
2025年4月,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2024年04月,房山区被确定为2024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市、区)。
2022年12月,房山区被认定为全国第七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22年1月,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确认房山区为2021年度国家卫生城市(区)。
2021年9月,房山区被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2021年06月,房山区被纳入2021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名单。
2021年5月,根据北京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房山区人口数量为131.3万人,位于北京市各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8位。
历史沿革:公元1290年奉先县因西部有大房山,更名为房山县。
1958年3月7日国务院批准,将河北省房山县划归北京市管辖至今。
1958年5月2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房山县、良乡县,合并设立周口店区。
1960年1月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周口店区,恢复房山县。
1986年11月11日撤销房山县和燕山区,设立房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