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姓氏和湖泊命名,因李姓集居,且村周围壕沟象湖,故名李湖。
李湖村是枣阳市七方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420683101251,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20683。邮政编码为441000,长途电话区号为710 ,车牌号码为鄂F。李湖村与敖坡村、杨冲村、罗嘴村、方寨村、邓庄村、王坡村、曹营村、闫岗村、三官村、申冲村、邓寨村、梁冲村、套楼村、花园村相邻。历史沿革:1953年第七区政府改为第七区公所,此地归第七公所管辖。
1956年5月,第七区公所改为七方区公所,此地归七方区公所管辖。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此地被命名李湖大队,归七方人民公社管辖。
1975年7月、撤区并社,原七方区所辖的潘岗公社及其下辖的6个生产大队归罗岗公社管理,此地归七方公社管辖。
1984年体制改革,大队改村,成立李湖村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