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姓氏,建筑命名,因姜姓在此地方开过饭店,故名姜店。
七方镇姜店村位于枣阳市西北30公里处,全村版土面积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066亩。现有6个村民小组,296户,1414人,党员41名,村干部3名。2014年,全村实现工农业总产值120万元,村集体经济纯收入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500元。姜店村与秦庄村、何湾村、彭家村、黄河村、胡坡村、郑庄村、七方社区、杜寨村、朱寨村、王庄村、洪寨村、木桥村、梁家村、文庄村相邻。历史沿革:1949年成立中共七方区委,此地归七方区委所辖。
1953年第七区政府改为第七区公所,此地归第七公所管辖。
1956年5月,第七区公所改为七方区公所,此地归七方区公所管辖。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此地被命名姜店大队,归七方人民公社管辖。
1975年7月、撤区并社,原七方区所辖的潘岗公社及其下辖的6个生产大队归罗岗公社管理,此地归七方公社管辖。
1984年体制改革,大队改村,成立姜店村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