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历史典故命名,此地原有一个王姓大户居住此地,屋后有一非常美丽的花园。故名为花园村。
花园村是枣阳市七方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420683101225,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20683。邮政编码为441000,长途电话区号为710 ,车牌号码为鄂F。花园村与王岗村、套楼村、罗桥村、梁冲村、徐桥村、邓寨村、杨庙村、申冲村、潘岗村、三官村、方庄村、闫岗村、大店社区、高集社区相邻。历史沿革:1949年成立中共七方区委,此地归七方区委所辖。
1953年第七区政府改为第七区公所,此地归第七公所管辖。
1956年5月,第七区公所改为七方区公所,此地归七方区公所管辖。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此地被命名花园大队,归七方人民公社管辖。
1975年7月、撤区并社,原七方区所辖的潘岗公社及其下辖的6个生产大队归罗岗公社管理,此地归七方公社管辖。
1984年体制改革,大队改村,成立花园村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