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系黄庄户遗址。据《郭氏家谱》记载:清乾隆年间,郭氏六代孙(郭伞沙之二、三、四子)从郭平楼迁此定居,因村西北隅有洪山庙,村以庙定名。
洪山庙村是项城市永丰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122,为镇乡结合区。区划代码为411681114210,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11681。邮政编码为466000,长途电话区号为394 ,车牌号码为豫P。洪山庙村与后栾村、大黄村、平楼村、大李庄村、鲍庄村、朱滩村、闫庄村、前栾村、栗营村、郭草楼村、凡冲村、王庄村、火星阁村、克庄村相邻。历史沿革:1949年属项城县第七区。
1983年成立洪山庙村民委员会,属永丰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