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道光丙戌(1826)《乐清县志》载,双峰属山门乡二十三都。村的南北两面,各有一座山峰,名蜡烛峰,又名金山、银山,故称双峰。驻地双峰,遂名。
双峰村座落大荆镇双峰社区13村区域内,拥有耕地674亩,山林4200亩交通便利。村民以外出经商、务农为主,2012年人均纯收入达5907元。双峰村与金山村、平园村、荆西村、湖口村、珠岭村、荆山社区、横浦村、溪坦村、桐阳村、杨溪村、雁峰村、荆南山村、大园村、五峰村相邻。荣誉排行:
2023年3月,双峰村被认定为2022年度“浙江省善治村”。
历史沿革:解放后初为双峰村;1958年公社化时成立双峰大队,属双峰管理区;1961年属双峰公社;1984年政社分设,改称双峰行政村,属双峰乡;2011年6月区域调整后属大荆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