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河位于该村境内,村名遂借取河流名为名。
清溪村是长宁县铜鼓镇下辖的社区,城乡分类代码为122,为镇乡结合区。区划代码为511524112225,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511524。邮政编码为644300,长途电话区号为831 ,车牌号码为川Q。清溪村与天泉村、铜星村、新星社区、柏果村、黄桷村、星金村、三元社区、大村社区、天池村、麒麟村、龙舞村、熊家村相邻。历史沿革: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设立五星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查看详细清溪村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