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月寓意永恒,代表智慧、觉悟、知识,寓意村民具有乐观、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故名。
星月村是长宁县长宁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511524100243,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511524。邮政编码为644300,长途电话区号为831 ,车牌号码为川Q。星月村与龙君村、龙门村、马村社区、新活村、两合村、顺河村、佛梨社区、佛来社区、石坝村、石桥村、天星村、东风村、坪上村、三村村相邻。历史沿革:解放后新月保和开山保合并为星月村,隶属于民主乡;1955年开佛乡与民主乡合并为开佛乡,星月村归开佛乡管辖;1958年成立开佛人民公社时改设星月大队。
1984年公社改乡,更名为开佛乡星月村,选举产生星月村村民委员会。
后撤乡并镇设开佛镇,星月村属开佛镇辖。
2019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开佛镇,星月村划归长宁镇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