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当时学生的读书费、过渡费、庙会费都由三自然村统一交付,取“共同快乐“之意”。
同乐村是平乐县平乐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121,为镇中心区。区划代码为450330100208,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50330。邮政编码为541000,长途电话区号为773 ,车牌号码为桂C。同乐村与南佛村、大塘村、宝沙村、水源村、月城村、江口村、中华村、金山村、龙练村、太平村、潮水村、马渭村、南洲村、上游村相邻。历史沿革:1934年为同乐村,属附城乡。
1952年与南佛村合置平乐县第一区和平乡。
1955年撤和平乡,分设同乐乡,属附城区。
1958年改同乐大队,属月城公社。
1962年改同乐公社,属月城区。
1968年复改同乐大队,属附城公社。
1984年改同乐村,设立同乐村民委员会。
1987年改同乐村公所,1995年复设同乐村民委员会,称同乐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