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咸丰年间,此地沦为湖泊,为花姓所有,人称花家湖,后讹称花甲湖。依境内花甲湖而命名。
花甲湖社区是南县南洲镇下辖的社区,城乡分类代码为121,为镇中心区。区划代码为430921125006,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30921。邮政编码为413200,长途电话区号为737 ,车牌号码为湘H。花甲湖社区与东红社区、宝塔湖社区、永安社区、火箭社区、赤松亭社区、新荷社区、小荷堰村、老正街社区、东堤尾社区、南洲村、南山村、班嘴村、洗马湖村、育才村相邻。历史沿革:1961年调整公社体制为城关公社花甲大队;1962年春,撤销城关公社,恢复南洲镇,花甲大队划归育才公社;1969年区划调整育才公社改析设九都山、荷花嘴公社,为九都公社花甲大队;1973年,花甲湖大队划属城关镇;1982年城关镇更名为南洲镇,为南洲镇花甲湖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为南洲镇花甲湖村;2003年综合改革为南洲镇花甲湖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