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枣阳县志记载唐朝初开挖一口六百亩大堰,称六百堰,因芦与六字音相近,堰中长有芦苇,本地又是岗坡地,人们称之为芦坡堰,故以此得名芦坡村。
芦坡村位于琚湾镇西北16.5公里处,建国初期为芦坡乡,1958年曾称同裕一大队,不久改为芦坡大队,面积5.29平方公里,人口1629人。辖7个村民小组,7个自然村庄:南乡、西乡、北乡、街上头、东乡、赵岗、三庄。芦坡村与琚西社区、车站村、罗棚村、闻庄村、古城村、杨畈村、徐畈村、侯岗村、琚庄村、长堰村、尹寨村、余咀村、胡岗村、吴坡村相邻。文化旅游:
南乡遗址南乡遗址位于琚湾镇芦坡村,为新石器时期周代遗址。地处滚河北岸的土岗上,北高南低。南北长400米,东西宽200米,面积约8万平方米,文化层厚约1.3米。采集遗物均为陶片,陶质有泥质陶、夹砂陶,历史沿革:民国初年,琚湾划为枣阳西一区,此地隶属于琚湾管辖。
1922年区下设团防武装部,设琚湾团防局、蔡阳团防局,此地隶属于琚湾团防局管辖。
1947年冬,本地解放,琚湾设为区,隶属襄枣宜县辖。
区辖乡,同时设区辖琚湾镇,此地隶属于琚湾镇管辖。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成立芦坡大队,1984年体制改革,芦坡大队改为芦坡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琚湾镇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