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张氏家族成员迁移至此居住,后建有观音庙,故名。
张大庙村是鹿邑县穆店乡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411628209212,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11628。邮政编码为466000,长途电话区号为394 ,车牌号码为豫P。张大庙村与张店村、芦庄村、玉皇村、焦庄村、杜大坑村、大尹村、四大王村、万集村、大胥村、王安村、周寨村、徐店村、展庄村、前李村相邻。历史沿革:1951年属穆店区(第十区)。
1965年属穆店人民公社芦庄大队。
1983年为芦庄村民委员会,属穆店乡。
1987年从芦庄村民委员会划出,设立张大庙村民委员会,属穆店乡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