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条苍龙因触犯天条下贬于此,时年河塘干涸,为救苍龙,百姓昼夜不停掘井取水向龙体泼洒降温。诚善之心感动上苍,恩赐甘霖。苍龙乘风雨之势腾空而起,遗留一方水池。清道光十一年(1831),村先祖金山自肖横迁于此地,建村于苍龙盘踞时头枕之处,故名龙池头。
2023年11月,龙池头村被认定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2022年12月,被认定为河南首批乡村康养旅游示范村。
2022年11月,龙池头村被确定为2021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2021年8月,龙池头村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
2021年1月,河南省爱卫会命名龙池头村为2020年度河南省卫生村。
2018年7月,司法部、民政部表彰龙池头村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017年11月,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龙池头村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龙池头村是西华县红花集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122,为镇乡结合区。区划代码为411622104213,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11622。邮政编码为466000,长途电话区号为394 ,车牌号码为豫P。龙池头村与屈庄村、凌桥村、护档城村、南凌村、张庄村、东高庄村、肖六村、刘奎庄村、杜岗村、南高庄村、柳城村、关口村、郑庄村、上郭桥村相邻。历史沿革:1948年属西华县第二区。
1958年为龙池头大队,属红花集公社。
1984年为龙池头村民委员会,属红花集乡。
1987年撤乡建镇,属红花集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