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高姓两家在此建村定居,故而取村名为高家。
高家村是清丰县马村乡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410922203229,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10922。邮政编码为457000,长途电话区号为393 ,车牌号码为豫J。高家村与大张家村、油坊村、北张家村、白家村、留宁村、西岳村、段庄村、东岳村、欧家村、后芦村、大吕楼村、卢店村、齐吕楼村、葛家村相邻。历史沿革: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平原省清丰县第四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四区。
1958年,为马村人民公社高家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马村乡高家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