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村岳氏家谱记载,明洪武年间,岳姓自山西洪洞县迁此立村,以姓氏取名大岳村。
大岳村是清丰县马村乡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122,为镇乡结合区。区划代码为410922203215,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10922。邮政编码为457000,长途电话区号为393 ,车牌号码为豫J。大岳村与贾家村、岳麦村、后姚村、坡里村、宅刘内村、前姚村、白马杨村、宅刘外村、万村村、刘町村、孟卜村、南杨村、尚村村、葛家村相邻。历史沿革: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平原省清丰县第四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四区。
1958年,为马村人民公社大岳村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马村乡大岳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