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同治十年《清丰县志》记载,传原有一姓宋名麦的人在此开店,名岳麦店,后人取村名岳麦。
岳麦村是清丰县马村乡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410922203216,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10922。邮政编码为457000,长途电话区号为393 ,车牌号码为豫J。岳麦村与大岳村、坡里村、宅刘内村、贾家村、后姚村、宅刘外村、前姚村、刘町村、白马杨村、南杨村、万村村、葛家村、卢店村、孟卜村相邻。历史沿革: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平原省清丰县第四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四区。
1958年,为马村人民公社岳麦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马村乡岳麦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