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同治十年(1871)《清丰县志》记载,很久以前,有一姓大名元的人在此种田谋生,后人口增多,建村,取名大元村。明初刘姓自山西洪洞县迁其周围立村,以姓氏取名刘大元。
刘大元村是清丰县巩营乡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410922202210,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10922。邮政编码为457000,长途电话区号为393 ,车牌号码为豫J。刘大元村与韩大元村、马大元村、周庄村、宋庄村、李安村、姜庄村、翟家村、东理直村、后岳楼村、理直集村、理直西街村、前岳楼村、东街村、理直南街村相邻。历史沿革: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平原省清丰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三区。
1958年,为仙庄人民公社刘大元大队。
1962年,为巩营人民公社刘大元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巩营乡刘大元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