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周朝时,周文王曾在此建烽火台,当地称烽火台为烟墩,建村后以此得名。
烟墩村是辉县市孟庄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112,为城乡结合区。区划代码为410782104223,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10782。邮政编码为453000,长途电话区号为373 ,车牌号码为豫G。烟墩村与小吕村、侯村村、梁村村、徐村村、三里屯村、郭村村、小蒲水村、南李庄村、大蒲水村、南陈马村、孟坟村、后李固村、中李固村、前李固村相邻。历史沿革:1949年为烟墩村公所,属辉县第一区、第十区。
1958年为烟墩大队,属孟庄公社。
1983年为烟墩村民委员会,属孟庄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