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名早店,村口有一大庙,有人在此开店。为方便顾客起早赶路而得名。又因住宿以草铺垫,故名草店。
草店村是巩义市米河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122,为镇乡结合区。区划代码为410181100201,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10181。邮政编码为450000,长途电话区号为371 ,车牌号码为豫A。草店村与赵岭村、小里河村、铁山村、支石村、汇龙村、刘源沟村、高庙村、两河口村、东竹园村、半个店村、米北村、米南村、双楼村、菜园村相邻。历史沿革:1948年4月前属崇仁乡第十八保(草店、赵岭),后为第八区(米河区)草店行政村。
1952年属第十区(米河区)草店行政乡。
1956年为米河乡草店高级社。
1958年属巩县金星公社,后属郑州上街区新中公社。
1965年为巩县米河公社草店大队。
1983年改称草店村,成立草店村民委员会,属米河乡。
1990年撤乡建镇,属米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