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村,即原属埔头乡,以“灯光”命名,灯光,即有了光明,寓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得翻身,百姓见到了光明,故名。
灯光村在梅山镇政府驻地西北1.9公里处。原属埔头乡,解放后人民得翻身,百姓见到了光明,故称灯光。民国属罗溪乡埔光保,1949年属灯光乡,1958年属灯光联社,1959年与灯埔拆开自成灯光大队,1984年改为灯光村委会。有大埔尾、钟山、杏落、埔只寿、龟山、格头、新厝、过池、水福等9个自然村。聚落在芙蓉溪西,呈长方形分布。有7个村民小组,有村民429户,人口为2000人左右。有耕地762亩,山地2353亩,主种水稻、甘薯、小麦。林果有石榴、余甘。域内有幼儿园、卫生所、机械配件厂、铸造厂、货架厂、塑胶制品厂......道路连接泉永公路、307省道改道必经之路。历史人文:村民黄氏占绝大部分、康氏少数.+查看详细灯光村概况>>
2024年1月,灯光村被命名为2023年福建省卫生村。
2024年1月,上榜2023年度南安市“和谐村(社区)”名单。
2022年10月,灯光村被命名为2022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2021年12月,灯光村被确定为福建省第二批高级版绿盈乡村(乡镇)。
2021年9月,灯光村被认定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历史沿革:民国时期属罗溪乡埔光保;1949年属灯光乡;1958年属灯光联社;1959年与登埔拆开自成灯光大队;1984年改为灯光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