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成立合作社,取意红色之星,故名。
红星村地处县城区,是县政府、镇政府的所在地。北依凤凰山,东托鸡冠峰,西映白岩景,遥峙大仙峰。均溪河贯穿全村,村部海拔350米。在明、清时期属三十三四都(坊都)。民国时期在旧城墙内的为中山保,城外的为镇东保、镇南保。1950年,县人民政府成立,废除保、甲制,改区、乡制。城关属第一区,下设均溪镇,中山、镇东属均溪镇。1952年组织互助组,1953年组织初级社(设六个社),1955年中山、镇东联合成立红星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红星由此而得名。1958年8月,红星属东风人民公社,设立红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1969年元月改名为红星大队革命领导小组,1978年元月,恢复为红星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更名+查看详细红星村概况>>
2024年7月,被命名为2023年度三明市达标“六无”村(社区)。
历史沿革:明清时期属三十三四都;民国时期在旧城墙内的为中山保、城外的为镇东保;1950年属大田第一区;1955年成立高级社称红星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属均溪区;1958年属东风公社;1962年属均溪公社;1969年属城关公社;1972年属均溪公社;1984年称均溪镇红星村村民委员会,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