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村原为张姓首居,故名为“张家庄”。
张家庄村隶属于灵石县翠峰镇,位于灵石县城西南5公里处,原来是张家庄镇政府所在地,通过国家撤村并点政策的实施,张家庄村成为翠峰镇一个最大的行政村,从实际影响上张家庄村还保留着部分镇职能,村域范围内的工矿企业密集,人口众多,是翠峰镇一个中等偏上规模的工业为主,农业为辅的城郊型村庄,主要收入依赖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2009年人均收入达4658元。张家庄村所辖七个村民小组和一个自然村,有819户常住人口3000余人,全村共有土地面积7545亩,耕地282亩,人均耕地约0.95分。张家庄村与李家山村、来全村、陈家山村、曹家庄村、牛王庙村、南焉村、高壁村、常青社区、靳村村、南王中村、蒜峪村、城关社区、吴家山头村、荡荡岭村相邻。历史沿革:张家庄村清代属小水里;民国时期属第一区(驻城关),张家庄为编村,辖3村、12闾、48邻、245户;1949年属第一区(驻城关);1953年仍属第一区(驻城关),为张家庄乡;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为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1958年属卫星(城+查看详细张家庄村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