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村因临近翠峰山,故得名“翠峰”。
灵石县翠峰镇翠峰村位于翠峰山,与灵石县城遥相呼应,辖区面积8平方公里,辖田家庄、陈家庄、陶家山、芦子坪及芦子坪沟四个自然村,常住户数700余户,常住人口3000余人,耕地面积2500亩,人均收入5501元。翠峰公园、翠峰山庄、翠峰广场、物资局、中国银行、光荣院、气象局、聚集本村。地域跨度大,地理条件优越,基础设施较好,居住人口复杂,管理难度大是翠峰村的特点。多年来,支部、村委带领两委班子成员,为翠峰村的发展发奋图强、励精图治、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一路高歌,是翠峰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村容村貌变美了,交通环境改善了,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了,为翠峰村的和谐发展起了模范带头作用。 +查看详细翠峰村概况>>
历史沿革: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为生产大队,1961年设立翠峰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1965年3月正式建镇,镇领导机关原名为灵石县城关镇人民委员会,1969年改为灵石县城关镇革命委员会,1981年改为灵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1983年10月,中共中央+查看详细翠峰村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