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由海晏县析置,因原为藏族刚察部落驻牧地得名,原意为足热或足之经络,与刚察部落原居于足状山下有关。
刚察县位于青海省东北部,海北藏族自治州西南部,青海湖北岸。介于东经99°20′44″-100°37′24″,北纬36°58′06″-38°04′04″之间。东隔哈尔盖河与海晏县为邻,西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县毗邻,南隔布哈河与海南州共和县相望,北隔大通河与祁连县接壤。县境东西长113.8公里,南北宽122.2公里。全县土地总面积8138.07平方公里,占青海省总面积的1.13%,占海北藏族自治州土地面积的23.8%。县城距省会西宁市188公里,距州府所在地西海镇88公里,离青海湖北岸15公里。青藏铁路、315国道穿越县境,乡村路网四通八达,是承接环湖体育圈、旅游圈、文化圈和生态圈的重要连接+查看详细刚察县概况>>
2025年1月,被认定为2024年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
2024年3月,农业农村部公布了全国第一批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刚察县榜上有名。
2023年5月,刚察县入选2023年乡村建设评价样本县名单。
2021年9月,刚察县被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刚察县人口数量为4.07万人,位列海北州各县人口数量排行榜第3位,位列青海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34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名第2773位。
2021年1月,国家民委命名刚察县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2020年12月,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刚察县榜上有名。
东汉永元十四年(102),复属西海郡,旋废郡,复属羌地。
明洪武八年(1375),属罕东百户所,三+查看详细刚察县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