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日玛(mtshe-ru-ma):藏语音译,传说在二百多年前有个叫采罗桑确智的喇嘛去卫藏学经并获得较大的成就,被称为噶丹哈采堪布。返回家乡后,他在当地讲经说法,广收学徒。第二世采丹巴尼玛期间,阿秀地方的部分村民来到此给其家族放牧,并以采堪布名字命名该地方为采日玛。
玛曲县辖乡。1962年设采日玛乡,1968年改公社,1983年复置乡。位于县境东南部,距县城120公里。面积721平方公里,人口0.4万,均为藏族。有简易公路通县城。辖采日玛、乃玛贡玛、乃玛尕玛、秀昌、麦果日5个村委会。地处黄河第一湾曲部,多草滩、沼泽。纯牧业区,牧养牦牛、绵羊、马。有畜产品加工厂。境内有零天子珊瑚城遗址。
历史沿革:新中国成立后,属夏河县第七区辖区。
1953年10月1日,成立欧拉行政委员会(县级),采日玛由其兼管。
1954年3月26日,将夏河县第七区下辖的采日玛、乔科喀松、卓格尼玛、齐哈玛登四大部落,划归玛曲行政委员会辖区。
1955年12月26日,成立玛曲县人民委员会,下设乔科喀松工作组。
1958年8月1日,玛曲县正式下设乡级建制,成立才乃玛乡。
同年12月30日,撤销玛曲县建制,与碌曲县合并,设立桃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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