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汉高祖五年(前202)置县时县境位于豫章郡之南,故名“南城”。南城从建县起,除西晋太康元年(280)至西晋灭亡(316)时曾改名“新南城”外,县名“南城”一直沿用至今。
南城县是省委、省政府确立的抚州副中心城市,是省直管试点县,位于抚州市中部,县域面积171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30万亩,水域面积14万亩,林地面积173.5万亩,常住人口28.63万,辖12个乡镇150个行政村,城镇化率64.24%。2023年实现生产总值195.53亿元,同比增长6.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4.3%;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3亿元,同比增长2.1%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同比增长5%、7.5%。——这是一座钟灵毓秀的魅力古邑。置县历史悠久,距今有2200多年,是江西省置县最早的18个古县之一,素有“赣地名府、抚郡望县”+查看详细南城县概况>>
2026年1月,被认定为2025年第一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
2024年6月,位列2023年度江西省百县(市、区)文化和旅游竞争力总榜单第64名。
2023年10月,上榜江西省2023年省级地名文化遗产名单。
2022年12月,南城县被认定为全国第七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22年2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认定南城县为国家级制种大县(水稻)。
2021年7月,水利部公布南城县为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南城县人口数量为28.63万人,位列抚州市各县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5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名第1818位,位列江西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66位。
春秋战国时,南城属吴;吴亡于越后,南城属越;越亡于楚后,南城属楚。
秦统一全国后,划全国36郡,南城属九江郡。
高祖刘邦在汉高祖元年建立西汉,不久在今江西境内置豫章郡。
为拱卫郡守郡城,当时先后在周边划出了18个县,南城为其中之一。
汉高祖五年(前202),在南城的硝石镇(今淹入洪门水库中)筑城置县,因在豫章郡城之南而称南城。
明代李贤等人所撰《明一统志》卷五十三在建昌府领县条下载:+查看详细南城县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