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1965年建县,取“靠海而兴”之意得名。地处河北省东南部,居渤海湾西岸,北依京津,南接齐鲁,处于环渤海经济带和京津冀都市圈内。全县总面积868平方公里,是全国总面积的万分之一;海岸线18公里,是全国海岸线的千分之一;辖5镇、2乡、3个农场,197个行政村,总人口23万。是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先后获得省人居环境进步奖、县城建设标杆县、洁净城市等荣誉称号。2023年经济运行情况,全县生产总值完成76.5亿元,同比增长5.8%;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8.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0.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9.9亿元,同比增长14.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查看详细海兴县概况>>
2024年12月,入选2025年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项目实施县名单。
2024年3月,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命名海兴县为第四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2022年12月,入选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县级试点名单。
2022年11月,海兴县被确定为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
2021年7月,水利部公布海兴县为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海兴县人口数量为18.93万人,位列沧州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6位,位列河北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52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名第2245位。
2021年1月,海兴县位列河北省168个县市区面积排行榜第66位。
历史沿革:1965年6月批准设立海兴县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