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尔”系藏语音译,“龙门尔”意为“红山沟”之意。因山沟地表红色而得名。
龙门尔村是天峻县龙门乡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10,为乡中心区。区划代码为632823206200,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632823。邮政编码为817000,长途电话区号为977 ,车牌号码为青。龙门尔村与扎玛尔村、措芒村、纳尔扎村相邻。历史沿革:1955年3月属扎查区公所辖区,下属牧户以部落为单位实行管理。
1957年11月归为木里区管辖;1958年建立木里乡。
人民公社化时期木里公社下设龙门大队第一牧业合作社;1984年从木里乡析置龙门乡,改为龙门乡第一牧业生产队;1987年定居在龙门尔沟附近,1992年设立村民委员会时,因群众定居在龙门尔附近,故命名为龙门尔牧(村)民委员会,隶属龙门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