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境内有明长城烽火台遗址而得名。
大墩村地处大靖镇政府北部,东邻大谭路,南邻南一支渠,西邻大靖河,北邻白家窝铺村,距大靖镇政府11公里,村域面积3.34平方千米,耕地面积2525亩,全村辖6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168户612人(常住人口121户449人)。全村形成以种植和养殖为主的主导产业,2024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0元,村集体经济收入41.88万元,一季度收入2.81万元。大墩村党支部下设村党支部1个。现有党员28人,其中女党员2人,大专及以上党员3人,35岁及以下党员4人,近三年发展党员1名。现有村级干部3名(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1名、村委会副主任1名、村文书1名)。村干部队伍中大专及以上学历+查看详细大墩村概况>>
2024年8月,入选古浪县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第一批)。
2024年3月,甘肃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大墩村为2023年度甘肃省卫生村。
历史沿革:新中国成立前属古浪县瑞泉镇。
新中国成立后属古浪县四区新民乡。
1955年撤区为新民乡,合作化时组建为第十一、十二两个初级社,1956年合建为长城高级社,1958年公社化时为红星公社的长城大队,1959年公社更名为大靖,本队为新民,1961年体划归大靖公社命名大墩滩大队,文革中改名为燎原,1974年恢复大墩滩大队至今。
原属大墩滩乡,2004年撤乡并镇后属大靖镇管辖,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