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境内有一长条状的石岗并建有龙王庙以此而得名龙岗。
龙岗村地处大靖镇东部,距大靖政府2公里,村域面积62平方千米,耕地面积8050亩,全村辖9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973户3012(常住人口508户1045人)。全村形成以小麦和玉米为主的主导产业,2024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39.17万元,一季度收入4.35万元。龙岗村党总支下设村党总支1个、党支部2个、党小组4个。现有党员81人,其中女党员7人,流动党员3人(季节性外出务工2 名、常年外出务工 1 名),大专及以上党员9人,35岁及以下党员5人,近三年发展党员2名。现有村级干部5名(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1名、村委会主任1名、村党组织副书记2名、村+查看详细龙岗村概况>>
2024年8月,入选古浪县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第一批)。
历史沿革:新中国成立前属古浪县瑞泉镇五保。
新中国成立后属古浪县四区四乡,1955年撤区并乡属新民乡,合作化时组建为第五、六两个初级社,1956年合建成长春高级社,1958年公社化时为红星公社的长春大队。
1959年公社更名为大靖,本队为新民大队,1961年划归长城公社命名龙岗大队,文革中改为烈火,1974年恢复龙岗大队,1985年改建为龙岗村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