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域内有一名叫佛头岩的山峰,取谐音为“伏头”,故名。
伏头村位于长宁县双河镇南部山区,因有一座像伏头的山峰而得名, 海拔1千多米,幅员面积9.98平方公里,有耕地面积1600多亩,水田面积500多亩,森林面积8000多亩,森林覆盖率达90%。全村下设12个村民小组,有农户335户,总人口1400余人,其中少数民族100余人,建有村级活动室100 余平方米。 全村建有22.5公里村级公路,全村主要以林业生产为主,农民平均林业收入可达2500元,全村林、农副业总收入400多万。辖区内有发电企业、加工企业6个,企业年产值1600万元, 企业可就地解决本村剩余劳动力100余人,实现劳务收入150万元。伏头村与笔架村、梨头村、珍珠村、大田村、前进村、上西村、葡萄井村、介湖村、双河社区、青龙社区、大合村、金星村、合家村、合龙村相邻。历史沿革:解放后成立城厢乡伏头村;1952年11月20日城厢乡更名为双河乡,成立双河乡伏头村;1958年乡改公社,成立双河人民公社伏头生产大队;1982年双河人民公社更名为上西人民公社,成立上西人民公社伏头生产大队;1984年上西公社改制上西乡,归双河区管辖,更名为上西乡伏头村;1992年9月,全县撤区并乡,撤掉双河区,成立双河镇伏头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