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头村位于广东省普宁市区梅林镇,离市区26.5公里。全村0.1万人。由溪头、婆高、田洋丫、吊神山、罗兴坡5个自然村组成。山地宽广,有耕地291亩。以林果业为主,农业为副,盛产青梅、乌榄等。水力资源丰富,开发有水力发电站3座,现村道已实现硬底水泥化公路,山区经济得到初步发展。有卫生站1所。属革命老区。溪头村与凤池村、华寮村、涧头村、高田村、尖石村、梅林社区、埔尾村、青潭村、大岭下村、新楼村、新梅村、再头村、岁余村、永兰村相邻。荣誉排行:
2019年9月,溪头村上榜2018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名单。
历史沿革:解放前属惠来县松阳乡,新中成立后属普宁县第六区,1953年属普宁县十二区永兰乡,1958年属梅林公社永兰大队,1961年属南阳公社解婆大队,1962年11月属梅林公社永兰大队,1974年属南阳公社溪头大队,1984年属南阳区永兰乡,1986年属南阳乡溪头村委会,1990年称溪头管理区,1999年改称溪头村委会,并一直沿用至今。
2003年撤销南阳乡并入梅林镇,由梅林镇所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