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原是惠州府海丰县龙溪都属下一个村,因地貌似“倒地梅花”,林木参郁,取名梅林。
居民社区位于普宁市区西南19公里处。原取名居委会,今年才改为居民社区。人口0.48万。人口分布散,梅林圩分新圩和老圩,聚落沿梅林河南侧呈条状分布。建筑多为沿街楼房。居民多从事手工业和小商贩,40%劳动力外出打工和经商。交通发达,有里坪公路、梅云公路可连接广汕公路。梅林社区与埔尾村、尖石村、青潭村、高田村、大岭下村、涧头村、华寮村、新楼村、凤池村、新梅村、再头村、岁余村、永兰村、大高田村相邻。荣誉排行:
2019年9月,梅林社区上榜2018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名单。
历史沿革:梅林圩以前是南阳山特区主要集市,新中国成立后普宁市很多单位派出所机构均设于此,由于干部、职工家属逐年增加,1957年前,由工商联会兼管,1958年公社化成立梅林居委会,下设五个小组。
2002年改称梅林社区居委会,并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