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村委会四周没有山地,一片平地,故名。
平原村委会位于长沙办事处西南部;距长沙办事处区府10公里,辖下11个村小组,沿稔广公路南侧,各村小组比较分散,总户数707户、总人口数2433人;其中劳动力1003人,总种养土地面积2246亩(其中包括鱼塘、花木场、种水稻、菜等),其中村委会村民拥有耕地面积约 935 亩,主要以种植水稻为主。村民人均年收入约4800元。 改革开放以来,大力发展村委会集体经济,投资20多万元建造厂房、铺位。出租地皮、引进外地人员兴办电杆厂和开发鱼塘300多亩,与村小组租赁土地,填土方出租,壮大集体经济,村委会2011年总收入约19万。村委会注重环境的建设,以提升村民生活质量为目标,村道硬化,路灯+查看详细平原村概况>>
平原村联系电话:0750-2327243
2026年1月,获评广东省第二批“百千万工程”典型村称号。
历史沿革:清代,属开平县平康都。
民国时期属开平县第八区,楼冈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开平县,七区,平原乡。
1955年,属开平县,长沙区,楼冈乡。
1961年,属开平县长沙公社,称平原大队。
1984年改称平原乡人民政府,1987年,属开平县长沙镇,称平原管理区。
1993年,开平撤县设市,属开平市长沙街道。
1999年,称平原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