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年间,王姓从山西洪洞县迁此,居白云寺西,名寺上村。清乾隆年间,村民王纪五为减轻盐碱地负担获胜,王姓有名,渐习惯称寺王村。
寺王在新乡市区中心西南10.8公里,翟坡乡人民政府驻地东南3公里,引黄人民胜利渠总干渠西侧。393户,l620人,除汉族外,回族1人。耕地2041亩,原为低洼重盐碱地,自引黄自流灌溉后,变为高产农田。 唐代,此处有人居住。宋宣和二年(1120年) “维南瞻部州大宋国新乡县加平乡李台社管杨翟村。” (村东白云寺经幢)明洪武年间,王姓从-县迁此,居寺西,名寺上村。清乾隆年间,村民王纪五为减轻盐碱地负担获胜,王姓有名,渐习惯称寺王村,亦称大寺王村。村南住有几户,名小寺王,东边住几户,名吴家圪垱(绝),1949年合并为一村,易今名。 清乾隆七年(1742年)属南+查看详细寺王村概况>>
历史沿革:清乾隆七年(1742)属南路十八都。
清宣统元年(1909)属四南区。
1949年与村南小寺王、村东吴家圪垱合并为一村,名寺王。
1955年称寺王村,属兴宁中心乡。
1958年改称寺王大队,属兴宁人民公社,同年10月属七里营人民公社。
1983年更名为寺王村民委员会,属翟坡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