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黄河、沁河发洪水,冲来一石佛,得名宋佛。明末,因与南边一村重名,此村较大,故改名为大宋佛。
大宋佛在新乡市区中心西南14.3公里,翟坡乡人民政府驻地西4公里,引黄西三干渠东侧。463户,1934人,汉族。耕地3475亩,机井45眼,大部为引黄自流灌溉。 宋时,有宋、关、单、孟四姓在此居住,黄、沁河发洪水,冲来一石佛,故名宋佛。“明初,宋姓在此扎营屯田,名宋丰(佛)营。”(明正德《新乡县志》)。永乐年间(1415~1417年),黄姓迁此,仍沿用原村名,明末,因与南边一村重名,以村大改称今名。 明正德元年(1506年)属屯营。清乾隆七年(1742年)属前所、西路十四都。宣统元年(1909年)属三西区卫前所。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属大召乡。1948年属三区,+查看详细大宋佛村概况>>
历史沿革:明正德元年(1506)属屯营。
清乾隆七年(1742)属前所,西路十四都。
清宣统元年(1909)属三西区卫前所。
1955年称大宋佛村,属兴宁中心乡。
1958年改称大宋佛大队,属大召营人民公社。
1983年更名为大宋佛村民委员会,属翟坡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