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科”:明嘉靖年间,程氏由安徽迁此,因村处山窠,四周树木参天,光线很暗,初称暗窠,后讹称案科。
案科村是南城县龙湖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361021106210,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361021。邮政编码为344000,长途电话区号为794 ,车牌号码为赣F。案科村与黄源村、上兰村、五角口村、池源村、蔡坊村、严和村、北源村、小竺村、竺由村、王坪村、龙湖村、风洲村、龙湖社区相邻。历史沿革:1949年初属六区孟扩乡,1949年10月后属六区严和乡,1956年属严和乡案科初、高级社,1958年属龙湖公社严和管理区称案科大队,1961年属严和公社,1965年属龙湖公社,1968年与沙源大队合并,属红湖公社称团结大队,1972年属龙湖公社称案科大队,1979年后仍属严和公社称案科大队。
1984年撤销公社制,称严和乡案科村民委员会。
2001年严和乡并入龙湖镇,亦随之并入,称龙湖镇案科村民委员+查看详细案科村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