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原梅坑大队和甲子大队合并取名为梅甲大队,而后两村分开取名为甲子大队,故名。
2020年12月,江西省林业局授予甲子村为第一批江西省森林乡村称号。
甲子村是崇义县上堡乡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360725205202,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360725。邮政编码为341000,长途电话区号为797 ,车牌号码为赣B。甲子村与水南村、梅坑村、竹溪村、上堡村、赤水村、良和村、正井村、均源村、暖水村相邻。历史沿革:1949年11月上堡乡人民政府建立;1950年本境由过埠区改属麟潭区;1958年与梅坑合并上堡公社梅甲作业区,后属梅甲大队;1962年分属梅坑、甲子两大队;1968年又合并属梅甲大队;1981年起又与梅坑分开仍属甲子大队;1984年按上级的统一部署建乡换届,又实行乡、村建制本境称崇义县上堡乡,乡以下设村,成立甲子村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