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内有水塘,多生蒲草,且为村民自主管理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故名蒲塘村村民委员会。
蒲塘村位于张溪镇西北部,平均海拔50米,总面积9.19平方公里。全村下辖13个村民组,598户,2231人,其中劳动力1527人,在家从事劳动生产、手工业723人,外出务工、经商804人;全村党员48人,其中女党员4人;村两委干部5人,其中妇女1人。 全村实有耕地3351.5亩,其中水田1882.33亩,旱地1669.3亩,湖面湖地1050亩,湖草场3835亩,五丰圩内湖田275亩由龙溪公司承包。 全村有小二型水库3座,大山塘1座,容量18.8万立方米;中小型山塘、坝共40余座,总容量22.5万立方米。 全村自然山林3850亩,其中公益林3150亩,退+查看详细蒲塘村概况>>
历史沿革: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成立蒲塘大队,属白笏人民公社,1969年白笏人民公社并入五丰公社,属五丰公社,1972年从五丰析出复设白笏公社,属白笏公社,1982年体制改革时期成立蒲塘村村民委员会,属白笏乡,2007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时与坦埠乡、汪坡乡并入张溪镇,现属张溪镇,地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