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以前境内有一口形似月牙儿的池塘,故名。
泉月村由原团月村、林业村合并而成,辖26个村民组,人口1905。村内有乡林场,1所小型水库金山水库,1家采石加工厂团月采石厂。泉月村与龙泉村、太平村、金桥村、清河社区、温桥村、硖石村、金山村、龙池村相邻。荣誉排行:
2024年3月,泉月村被安徽省林业局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森林村庄称号。
2022年12月,被命名为第十一批“安庆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历史沿革:1958年,为团月大队、林业大队,属龙泉人民公社委员会;1984年,为团月村村民委员会、林业村村民委员会,属龙泉乡人民政府;1992年撤区并乡,属清河乡人民政府;2004年撤销林业村村民委员会、团月村村民委员会,组建泉月村村民委员会,属清河乡人民政府,地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