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龚姓始居,地处上坡,故名。
【龚岭村】行政村,属龙泉市宝溪乡,距龙泉市区西37公里。辖龚岭、石坑2个自然村,7个村民小组。村委会驻龚岭,宋代龚姓始居,地处上坡,故名。1984年,居民109户555人。1951年为宝溪乡第二行政村,1961年改称龚岭大队,1984年5月改龚岭行政村。1992年改属宝溪乡。产木材、瓷碗。截止到2013年底,全村现有161户,总人口621人,耕地面积896亩,山林面积11893亩,2013年人均收入达10472元。龚岭村与溪源田村、宝鉴村、溪头村、高山村、高塘村相邻。历史沿革:1951年为宝溪乡第二行政村,1961年改称宝溪公社龚岭大队,1984年5月改宝溪乡龚岭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