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以岙名。明《嘉靖太平县志·地舆上》载:“沈岙,在十五都,古莘潘教谕所居(莘即莘县,潘教谕指潘禄)。”沈岙或本莘岙。
沈岙村位于大溪镇北部,距镇中心约3.5公里,紧临国道104线,全村面积约为1.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00多亩,山林280多亩。现有村民437户,常住人口1475人,有12个村民小组。企业70多家,以水泵、电机制造及配件加工为产业,工业总产值9亿元,人均收入24489元,村集体经济收入190多万元。2010年到2012年期间,成功举办了村文化节、邻居节、大溪镇清洁家园巡回文艺首场演出等活动。2015年成为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座谈会现场考察点。沈岙村与流庆村、殿下村、横后村、大溪社区、念母洋村、桥里村、桥外村、上新建村、双凌村、塘岭村、下村村、下山后村、下新建村、新南岙村相邻。荣誉排行:
2023年12月,沈岙村被命名为2023年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
2023年7月,沈岙村被命名为浙江省“红色根脉”强基(基层党建)示范村(社区)。
2022年12月,2022年度浙江省“一村万树”示范村公布,沈岙村上榜。
2022年1月,入选浙江省2021年度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名单。
2021年12月,沈岙村被命名为2021年浙江省卫生村。
2021年12月,沈岙村被命名为2021年浙江省3A级景区村庄。
2021年12月,民政部办公厅确认沈岙村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
2017年12月,被确定为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2016年12月,沈岙村入选为2016年度浙江省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
历史沿革:1951年称冠城乡沈岙村;1956年称冠城乡并入照洋乡称照洋乡毅力社;1958年冠城自照洋乡分出,称冠城营沈岙村;1961年称冠城人民公社沈岙大队;1983年称冠城乡沈岙村;1992年称大溪镇沈岙村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