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古时此地有一小庙,每晚半夜庙院的石头发出乐声,宛如琵琶弹奏,故名琵琶河,河取地处河沟之意。
琵琶河村位于夺火乡东南部10公里处,全村共127户432口人,12个自然村,辖区面积24.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680亩,林地面积22004亩。2012年全村人均纯收入4526元。共有党员21名。女党员1名,占党员总数的4.76%。35岁及以下的党员2名,占党员总数的9.52%。目前共有入党积极分子(不包括发展对象)2人。琵琶河村与勤泉村、高谷堆村、鱼池村、红叶村、双头泉村、寺南岭村、箭眼山村、凤凰村、望洛村、夺火村相邻。历史沿革:1961年设立琵琶河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琵琶河生产大队,设立琵琶河村村民委员会。
1945至1953年4月隶属于夺火第四区,村设置为行政村,1953年5月至1956年4月,隶属于郊底第四区,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56年5月至1958年12月隶属于勤泉二类乡,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59至1960年隶属于夺火人民公社,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61至1983年6月隶属于夺火人民公社,村设置为+查看详细琵琶河村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