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名称的由来是1961年成立公社时因其驻地于“火星庙”而得名。可能由于当时的时代背景,以古遗迹命名有封建之嫌,便取“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意命名为“星火”,即延续了历史,也有时代性。
星火乡位于灵台县中部,地处达溪河与涧河的分水岭地带,地势自西向东倾斜,东西长21公里,南北宽9公里,总面积100平方公里,海拔在1000-1400米之间,全年无霜期170天左右,年平均降水量575.6毫米,年日照时数2445小时。全乡共辖13个行政村、89个合作社,2799户、11120口人,其中回族22户、113人。乡党委下设15个党支部(农村党支部11个),党员总数513名(女党员61名)。止2004年底,全乡农村社会总产值3835万元,财政收入完成51.7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710元,全乡建成了6000亩制种、8000亩牧草、1100亩林木种苗、21258亩果园和10+查看详细星火乡概况>>
2021年12月,甘肃省爱卫会命名星火乡为2021年度甘肃省卫生乡镇(街道)。
历史沿革:解放前分属百里、新集乡;解放后分属百里、新集两区;1956年归新集区;1957年撤区并乡时设三联乡;1958年分属百里、新集两公社;1961年成立星火公社(驻火星庙);1972年社址西迁至程家塬;1983年人民公社改乡时设星火乡。